还比如青年人随长者接受馈赠,如果长者已经表示了感谢,后辈就万万不可再表示感谢,以免身份越位的无礼造次。当时很多知识分子提倡的“礼治”和“礼教”,就是借助这些浩繁得实在让人惊讶的有形礼仪,实现政治管制和伦理教化。
我们可以想象,那时候识字的人是很少的,那时候也还没有纸张和印刷的发明,文字只能载于竹帛,而竹重而帛贵,流传极为困难。因此,那时候的“文明”更多的不是表现为文字,倒是只可能更接近汉字“文”的原义,即“纹”:纹彩,纹饰,相当于人为的美化技能,实现于各种造象活动之中。
当“文”与“用”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形式;当“文”与“野”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礼乐。《左传》记孔子语:“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章太炎曾解释,这里的文不是指修辞润色,而是指行仪典以助言传(见《国故论衡》)。
《礼》称:“乐者,象成者也。”“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周礼》亦称:“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这种对音乐的重视,恐怕是中国古人的一大执政特色。虽然我们无法得到古代的录音资料,来充分了解当时这种的“乐”,但我们有足够的出土文物来了解当时的“礼”的其他方面,比如众多史家无不重墨详叙的器服。我们惊讶于河南殷墟、陕西秦坑、四川三星堆、长沙马王堆等地出土文物的辉煌灿烂,不难理解在文字语言的运用尚受到种种极大局限的时候,各种器服其实就是当时的报纸、刊物、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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