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结果一),从而很好地表现生活(结果二)。”这种推理通常说来没什么不可。如同人们说水受热而升温到摄氏一百度(原因),就会蒸发(结果一),就会使蒸汽冲开壶盖(结果二)。但在精确分析之下,描述就还需要补充。众所周知:水的蒸发还依赖特定的大气压力及水纯度等等,这些因素又牵涉到后面更复杂的因果网络。而作者呢,如果不具备其他条件——比方有丰富的生活感受,有联系实际运用理论的能力,有良好的艺术直觉和文学技巧,那么他纵然有一肚子好理论,也不一定能很好地认识和表现生活。从逻辑上说,要解释一种必然结果,须确定全部原因亦即全称条件,这样做太困难。因此通常对因果的描述,尤其是对一因一果的描述,带有一种近似性、概然性。大由此不难理解,在复杂的文学天地里,理论家与思想家之间,思想家与文学家之间,不是严格的互等。应该承认,理论素养高的作者可能塑造生动丰满的艺术形象;理论素养低的作者不一定避免概念化和图解化。同时也应该承认,理论素养高的作者,不一定不走概念化和图解化的道路;理论素养低的作者,不一定就不能塑造出生动丰满的艺术形象。从一部文学史中找出这两方面的例证都不难。这些不确定联系,说明有多种概然因果关系在交织着起作用。作者创造艺术形象,有的主要靠生活感受触发(当然不是完全脱离理论);有的主要靠正确理论启迪(当然不是完全脱离生活)。异曲同工,殊途同归。旁人对这种多因一果和主因各别的复杂现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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