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严格秩序的。但它们常常使英文译者爱莫能助,难以组句。
还有时态问题。中国人似乎有特异的时间观,并不总是把过去、现在以及未来区分得清清楚楚。虽然也很现代化地用上了“着”、“了”、“过”等时态助词,但这方面的功能还是弱。文学叙述常常把过去时态、一般现在时态、现在进行时态模棱含混,读者时而深入其内亲临其境,时而超出其外远远度量,皆悉听尊便少有妨碍。这个特点有时候在文学中有特殊功效,我在《归去来》开篇处用了“现在”、“我走着”等字眼,但又不时冒出叙说往事的口气。英译者戴静女士在翻译时首先就提出:你这里得帮我确定一下,是用过去时态还是用现在时态。结果,一刀切下来,英美人精密冷酷的时间框架,锁住了汉语读者自由的时间感,画面忽近忽远的效应,顿时消除。
自然,对时态注重有时又成了西方文学的利器。克·西蒙写《弗兰德公路》,运用了很多长句,用大量的现在分词给以联结,以求变化时间感觉,使回忆中的画面仿佛发生在眼前。这种机心和努力,中文译本很难充分地传达,读者无论如何也读不出来,只能隔墙看花,听人说姿容了。
这样说下来,并不想证明中文就如何优越。有些语言学家曾经指出过,英文文法法网恢恢,以法治言,极其严谨、繁复、绵密,也许体现着英美人逻辑实证的文化传统。而中文似乎更适合直觉思维、辩证思维、艺术思维,也更简练直捷。这些判断即使出于名重资深的大专家之口,恐怕也还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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