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去”,陆机感慨“怵他人之我先”,俄国作家富曼诺夫说:“最糟的莫过于老一套形容语,不但不能把概念和形象解释清楚,反而会使它们模糊不清。”
(四)修饰语和限制语太多,以至句子太长。“……他模模糊糊地看见了由无数波浪形的五线谱和豆芽儿似的音符组成的图案的天花板……却一直向往走进这庄严的厅堂来听全院最出色的教授的讲课。”这是最近发表于某杂志一篇名家的句子,实在让人读得有些紧张吃力。现代中国作家用白话文写作,白话者,应明白如话。书面语尽量靠拢口语,缩小语与文两者之间的距离,恐怕是一个正当要求。理论著作尚且应当如此,更自不待言。据观察,通常人们“一句话”只能说十个字左右,至多也超不过十五个字。中国古代有四言、五言、七言诗,即使形式自由的“古风”,长句也很少有超越十字的。这就是受语言习惯限制的一例。外语的情况当然有所不同。英语中的连词用得特别多,还有关系代词、疑问代词、连接副词等等也起到连词的作用。大量使用连接词,借连接词处理语气停顿,使英语中出现了很多长句。亦步亦趋的翻译,生吞活剥的模仿,使不少作者养成了写欧式长句的习惯,不仅增加的困难,而且过多的状语和定语很容易淹没中心词,淹没事物的主要特征,让读者反而不得要领。叶圣陶曾在《评改两篇作文》中提出一个具体办法:不仅各分句之间一般应有停顿,就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分句,如果太长的话,也可在其中适当的位置插入标点,或作适当改写以利顺读。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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