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民主程序,让国际正义原则一再削弱,为战争机器发动引擎。其实,这一切并非偶然事故,与其归因于小人操纵民意,毋宁说是制度缺陷的常例。民主者,民众做主也,意指利益相关者平等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如果这一界定大体不错,那么以企业、地区、民族国家等等为单元的民主,在处理涉外事务方面从一开始就违背这个原则:外部民众是明显的利益相关者,却无缘参与决策,毫无发言权与表决权。这算什么民主?或者说这种民主是否有重大设计缺陷?即便在最好的情况下,这种半聋半瞎的民主是否也可能内善而外恶?
涉远事务——群体如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经常表现于追求现时利益最大化,对远期利益不一定顾得上,也不一定看得明白。俄国的休克疗法方案,印度的锁国经济政策,都曾是民主的一时利益近视,所谓远得不如现得,锅里有不如碗里有,只是时间长了才显现为令人遗憾的自伤疤痕。美国一九九七年拒签联合国《京都协议书》,就是以为气候灾难与生态危机还十分遥远,至少离美国还十分遥远。美国长期来鼓励高能耗生活消费,也就是以为全球能源枯竭不过是明日的滔天洪水。较之这些远事,现时的经济繁荣似乎更重要,支持社会福利的税收增长似乎更重要。但这个民主国家的政府、议会以及主流民众考虑到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以后的美国了吗?——那时候的美国民意于此刻尚待初孕。考虑到美国的子孙后代了吗?——那时候的美国人在眼下更不可能到场。于是,又是一大批利益相关者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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