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零花钱,还是我偷摸攒下的,二十大洋够我一个月的零花了,就买了这么一个破盒子,那音乐还没我咧着嗓子吼的好听,看得我肉痛啊!
大雄却毫不在意的让老板打了个包装,又在店子里转悠了半天,顺手抄起了一个表皮很精致的笔记本和一朵假的玫瑰花丢给了老板。
最后一结账,假花十五,笔记本五块,又是一个月零花没了。
那店老板顿时乐了,收起了刚刚死人脸般的表情,笑得脸上都开了个花,大雄这小子一看就是个从乡下来冒充大款的愣头青,一眨眼四十块到手,连哄带骗的又忽悠大雄花了十块钱买了一个手链。
手链嘛,有啥稀奇的,我们学校门口五毛一块的一抓一大把,那店主十块卖给大雄还好像大雄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我都有点看不过眼了,可是大雄偏偏就要了,原因就是那店主说是夜光的,到了晚上会自己发光,贼亮贼亮的。
大雄把那串手链捂在双手里,眯缝个眼睛瞅了半天,然后丢了一百块钱在桌子上:“打包装。”
店老板赶忙像伺候祖宗似的把那些东西一个个都打好了包装,恭恭敬敬的递到了大雄的手里。
大雄三口两口吞下剩下的肉串,一把丢掉肉串签子,嘴巴上的油星都没来得及擦,小心翼翼的把那些礼品捧在手里,生怕掉了似的。
我心中暗自鄙视,这货又耍什么花活,买了这么大堆破烂玩意。
跟着他出了门,大雄把那堆东西里那个包装精美的笔记本塞给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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