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觉得我可以试试看的。如果哪怕只有一点也能让看的人有共鸣的话,那我想,就一定是有价值的。”
“那……”
“我一直都没有试过拼命去争取什么,所以现在我想试试看。蓝森,你是我第一个拼命去争取喜欢的人,所以我觉得,你觉得我写得好看的话,那么我也可以试试看。我做好心理准备了,别说改五次了,再要我改十五次,我也绝对要过审!”
连恰说着,忽然一拍桌子,声音不算大,脸上的表情却称得上是咬牙切齿的执拗了。
“我要写我喜欢的东西,我也要让它得到认可,然后能赚钱!这一点都不矛盾。”
蓝森不知道其他人听连恰这么说会怎么想,但他此时此刻却下意识地挺想抬手鼓掌的。连恰总是出乎他的意料,在他以为已经了解全部之后,又不打招呼地现出他从未见过的模样。
是在长大吗?是在长大吧。
“不过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想自己赚钱?”连恰忽然又收起了那副坚定不移的样子,转而笑嘻嘻地问他。
“为什么?”蓝森真的不知道,虽然按照他的想法,想赚钱是不需要理由的,不管有没有地方花,钱永远不嫌多,不是吗。
“因为以后要是想给你买东西的话,我想拿我自己的钱,要不然感觉怪怪的。”
连恰自己似乎没觉得这句话有什么大不了的,她说完就拉回电脑,继续敲敲打打地写起另一个故事,留下蓝森在桌子对面被这句话炸得有点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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