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过去还是从右边过去?
温柔一点还是冷艳一点?
说中文还是英文?
赵曼歌心里计划着,不知不觉已经走到那人面前了。和电视上一样,他有着常年生活在南美的标志性黝黑色皮肤,眼窝深邃,鼻梁高挺,立体的轮廓又十足像一个欧美人,然而他那漆黑色的瞳孔却出卖了他亚洲人的身份。
“你……”打招呼的两个字还没说出口,赵曼歌就被眼前这个男人的动作惊到了,只见他伸出一只手,摊到了自己面前。
“什么?”赵曼歌计划中要展露的魅惑面孔完全变成了摸不着头脑的丈二和尚,这个男人向自己摊开手掌做什么?
“不是要签名吗?我没带笔,你应该带了吧?”
眼前这个男人,微挑着眉毛,像个不可一世的国王一般看着自己。对,他确实是王,他这一次在世界杯上的表现注定了他将是下一个球王,“池弥”两个字注定会成为足球界的新传奇。
“哦,带了。”鬼使神差的,赵曼歌还真的从短裤兜里摸了一只签字笔出来,那是今天她拍完广告回别墅的途中给粉丝签名用的,后来随手插在裤兜里忘了拿出来。
池弥接过笔,继续盯着赵曼歌看,“签在哪里?”
此时赵曼歌早已没了刚才那股雄赳赳的气势了。
明明自己是打算来勾引眼前这个男人的,却被他当做了要签名的小粉丝,还有比这更丢人的吗?
赵曼歌有气无力地说道:“随、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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