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的女鬼竟然和他卖给我的那个自杀鬼魂一个价!那还不如我自己卖呢!好歹还回本了。正想着的时候,甲玛聃又比了个“九”,随后顿了一下,再比出一个“九”来。
我靠,这家伙真是想钱想疯了吧,居然跟人家要价九百九十九!
在1976年,这可是一笔天价,要知道那一年大家的人均年收入,也才仅仅六十几块钱,一毛钱可以买十多个鸡蛋,一包烟才两三毛钱,还算抽得好的。看一场电影。去最好的戏院也不过5分钱一张票,就算日子过的奢侈,顿顿都去人民公社食堂,顿顿都整上一个四菜一汤,一顿下来,也还不到一块钱…
九百九十九元。快赶上一个普通农民,不吃不喝不买东西,足足存十六年才能够存够!
我当时心里大呼不妙,人家也许会觉得要价太高,转头就走,更糟的是,人家有可能不买了,直接派人来抢了,那到时候事儿可就闹大了。毕竟鬼市的规矩是,不能讨价还价,这些人虽然只是奉命办事,但基本的规矩。我相信他们也都是心知肚明的。
可出乎我意料的是,那个女人大概也觉得很贵,只不过想了想还是转头对着那两个男人一伸手,男人就乖乖地从怀里掏出一沓子钞票来,厚厚的一叠,全都是十元一张的纸币,而在那个年代,面额最大的人民币,也就是十元,那意味着她需要数出九十九张,才能够换来这块竹牌。
我心想有钱可真是好,将来我如果有钱了,我也要这样挥金如土过过瘾才行。女人将数好的钱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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