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非皆不许着黄也。
《唐会要 卷三十一 舆服上 杂录》记(太和)六年(太和六年,公元832年)六月敕。詳度諸司制度條件等。禮部式。親王及三品已上。若二王後。服色用紫。飾以玉。五品已上。服色用朱。飾以金。七品已上。服色用綠。飾以銀。九品已上。服色用青。飾以鍮石。應服綠及青人。謂經職事官成。及食祿者。其用勳官及爵。直司依出身品。仍聽佩刀礪紛帨。流外官及庶人。服色用黃。飾以銅鐵。
即总章元年,禁朝参行列,一切不得着黄。至乎唐时士庶之服色,按《唐会要 卷三十一 舆服上 杂录》之所载。(太和)六年(太和六年,公元832年)六月敕。即若流外官、庶人,服色用黄者,皆不禁之。”
“原来唐时并不禁士庶着黄。不过总章元年,禁朝参之列着黄也。竟是如此之意。”
六十八 秋事
立秋。李师师。
“师师,今儿立秋,有一事正说来好笑。也不知哪朝谁人定下官家(皇家)立秋宫中仪轨,谓立秋日,太史局委官吏于禁廷内,以梧桐树植于殿下,俟交立秋时,太史官穿秉奏曰:秋来。其时梧叶应声飞落一二片,以寓报秋意。(《梦梁录 卷四 七月(立秋附)》)
实在世间梧叶黄落最晚,至冬方且渐落。定仪轨者不知。结果每载至立秋日,俟交秋时,梧叶皆难为落。太史官至此时,无有不暗下不耐者。众人皆笑。”
“斯事我亦听闻。说是唐时太平公主宫中戏玩,与侍儿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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