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流声,路琛开了口。
“初到米国时日子也没那么难熬,我那时长得瘦小,饭量却很大,后来就渐渐吃不饱了。”
这段路疆也说过,他说路琛在国外过得并不好,他们是父母出意外后,路疆被留在国内,路琛被亲戚带到了米国,路琛更乖顺长得白白嫩嫩也听话,路疆那时十几岁的年纪正是叛逆期,性子倔又要强,亲戚自然不会带他出去。
“我叔叔赌钱,连自己老婆都要卖了。”
人丧心病狂起来足以突破极限,陆沅沅能想得出来当时是个怎样窘迫的困境,不免联想起路疆成名前的经历,他拼死拼活想出头就是因为娱乐圈赚钱快,他应该是想照顾路琛的,只是他那时也孤立无援深陷囹圄。
“路琛,你,你身上那些伤疤是怎么留下的?”陆沅沅洗好了餐盘,路琛自然而然的接过去擦干,他轻描淡写的解释,“你问的是背后的疤痕还是前面的?”他好整以暇的想了想,面色没有半点痛苦,好似这些问话与他无关,掀开的也不是他难堪的过往,“记起来了,背后的一道很长的细条疤痕是叔叔最后一次打的,其他烫伤留下的疤痕是希拉夫人第一次发病时留下的。”
终于,他提起了希拉夫人。
陆沅沅手抖了抖,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
“我叔叔把我卖给了希拉夫人,她是贵族遗孀,三十岁守寡,名下资产数不胜数,我当时还不了解这个假意温柔的女人有多恐怖,她买了不止我一个小孩,她有一座庄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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