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小镇民风保守,尤其是女人们,很看不惯白云舒那种做派,她哪里像老师,倒像是资本家的姨太太,高跟鞋嘎达嘎达,她也不怕扭折了脚脖子。
就连走路,她都跟别人不同,纤细的腰肢节奏自然扭动,使得身体曼妙的曲线水波般流动,她到马丽珠开的杂货店买油盐酱醋,白嫩秀美的脖颈让人浮想联翩。
那种风韵,小镇居民哪里见识过,于是她经常光顾的杂货店就成了镇上男人聚会的地方,很多人下班之后找出各种荒诞理由守在那里,只为了远远看她一眼。
众人渐渐才知道,白云舒那年不过三十二岁,也还算是风华正茂的年龄。虽然有个十一岁的女儿,依然很娇俏,皮肤细腻瓷白,小镇上的女人也白,但白得不新鲜,她那种白是水嫩清秀的白,和人说话的声音嗲而甜,用马丽珠的话说,男人听到骨头都酥了。
陈凛不知道自己的骨头有没有酥过,也许那时候他的年纪还不算个男人,但是他很喜欢听白云舒每次来买东西时说话的声音,软软的糯糯的,就像她做的米粉糕。
对三姑六婆的闲话,白云舒不仅不以为然,反而有种公然要和她们对着干的势头,她自己会裁缝,手艺还相当不错,做出来的衣服每每引人注目,贴身的剪裁,每一道线条仿佛都是为了烘托她出众的身材而存在,因此哪怕款式最简单的衬衣,穿在她身上也比穿在别人身上好看。
炎夏季节,一身素色旗袍的她就像一缕清风,不急不缓吹入心田。
这样才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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