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浩看了一下这个公司的资产,拥有自己的产业园区,而且产业园区就在自己的家乡天江市,房产比较值钱,非常适合自己收购。
辉煌科技房产的资产5亿元,但是也无法支付55亿的欠款,这已经是一个注定倒闭的高科技企业,是国内实体高科技企业的一个缩影,落后就要被淘汰。
“什么情况!这只亏损五十多亿的股票怎么突然涨停了,难道出现了什么转机?不过我不奉陪了,垃圾股果断卖掉。”散户们一看冤大头来了,果断出手,将手中的股票割肉卖掉。
这一下,一百多万手股票被方浩购买,很快辉煌科技成为整个股市中的换手率榜首,股票异动的提示开始提起。
辉煌科技成了新闻的热门话题,金融机构纷纷猜测是那个机构如此大手笔。
很快证监会发来交易的询问函,得知方浩是个人行为之后放开了调查,并通知方浩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规定,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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