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声音很小,说的话还是不经意的就传入到了温景时耳边:“温先生的确挺帅。嗯……住702的业主纪小姐的男朋友沈隶也好帅,每次看到他我也会心跳加速。今早他过来时,我在门口不小心撞了他一下,妈呀,撞到后跟他眼神对视后,眼神真是能电人的那种。不过,他是不是已经好久没来找过纪小姐了。”
早上,有个物业前台小姑娘跟沈隶在门口撞了?
那,沈隶过来这边找纪笙笙了吗?
听着前台姑娘越走越远的议论声,温景时眉头皱了下:也不知道这个沈隶又来找纪笙笙做什么。
微沉下脸,温景时拿着花,拎着午餐,按了电梯上楼。
没有回自己家,直接按的是纪笙笙家的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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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景时到了纪笙笙家门口,按了下门铃,没多久,就看纪笙笙穿着板板正正的过来开门了。
记得在墨尔本的时候,纪笙笙特爱穿卫衣。
因为她觉得卫衣很舒服,还显年轻。虽然那时候她也不过才24岁,挺年轻。
那时候,如果去她的衣帽间参观,会看到她的衣帽间里,有三分之一的衣服是卫衣。
而,温景时看纪笙笙现在好像挺喜欢穿毛衣了。
这段时间在公司里,十天里有七次看到她是穿着毛衣上班的。
此时此刻,纪笙笙过来开门后,温景时看她身上穿的也还是毛衣,长到膝盖的灰色毛衣,毛衣的袖口有点长,遮住了大半个手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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