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了各种不习惯,翟宁不满意,拿他这种字迹出去,这不是明摆着不正常吗?
一个人再怎么变,字迹也不可能变化如此大。
没有什么比改变十几年的习惯更要来的磨人的了,翟宁写得很辛苦,而且也很吃力,先是按照字贴上的行径来写,而后还需要模仿翟宁以前的笔记来变化。
他再如何努力,也是不可能写出以前那种字迹的,但却不妨碍他按照以前的书写痕迹,来自成一派。
等渐渐的用习惯了,才发现这种笔的好处。
方便快捷,而且很容易携带,随意书写。
但是翟宁还是喜欢写毛笔字,写毛笔字的时候,他会特别的心平气和,凝神聚气。
翟宁一边学习写字,一边学习着语文的26个字母,声母、韵母,各种拼音,然后在脑海中反复的默读,写一个字,就想着这个字应该怎么拼,可以组成哪些词语,和这个字相反意思的有哪些,同音的有哪些,同形的又有哪些,在生活中该怎么运用,这些都在脑袋中转一圈。
然后再带入到文章中,前后左右该怎么形成句子。
触类旁通,到了他这里,再重复的东西也禁不住他这种学习能力!原本智商还在上线的安殊在他这样的映衬下,也变成了普普通通的。
在这个星期六的时候,安殊又找袁媛请假了,因为翟宁终于走出了家门。
早晨五点钟走出大门的时候,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此刻的天还是黑的,景色也是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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