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肌肤。
再尽情注入自己的信息素。
将她整个人都染上自己的味道,像小狗撒尿一样宣告主权。
宋矜觉得自己就是一只小狗,被许青屿抛弃了八年之久的小狗。
那天刚好是大风天,雷雨交加,自己哭着问她,许青屿,你真的要和我分手吗?
许青屿虽然也红了眼眶,但说出口的话语再也不复往日的温情,她只是一遍遍地重复着最开始说出口的那句话。
“宋矜,我们分手。”
理由呢?自己卑微地问她,像是要给自己的黯然退场找一个说得过去的借口。
许青屿只是沉默,尔后像是卸下了许久以来的担子一般,那几个字真切地将自己的心撕得粉碎,也踩碎了自己那仅有的体面。
“你就当我,不再喜欢了吧。”
是啊,恋爱本就是你情我愿,情投意合的交易,只要有一方累了倦了不再爱了就能中途退场,没有任何损失。
而被抛弃的那方呢,理智一些的当场答应尔后断了联络就当从没交往过这个人,感性一点的非要抓着人刨根究底问个不停,最后被一句轻飘飘的“不爱”磨没了自尊。
自己曾经就是那样被甩得干脆也伤得透彻的小丑。
但为什么这么多年还记着她当初的那点好呢?
为什么还是忘不了放不下那段已经回不去的过往呢?
人们常说年轻时遇到太惊艳的人容易蹉跎一生,那么许青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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