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难改。
反正喝都喝了,还能怎么样。
路知言在开车,方亦蒙自己拿了盖子,水杯盖好。
拿到盖子,她觉得很熟悉,于是她把包着保温杯的那个袋子拉开,终于看清了它的全样。
原来是这个保温杯。刚才被杯袋装着,她都没认出来。
“你居然还在用这个保温杯?”她问。
“难道你把它丢了?”路知言反问。
方亦蒙一脸我怎么会做那种蠢事的样子,“怎么可能丢,去年才发现它那么值钱,正好当时穷,就把它卖掉了。”
路知言:“……”
知道她是说着玩的,可还是觉得她很欠。
方亦蒙看路知言不信,强调,“没骗你,我真的把它卖掉了。”卖给方亦冧了。
这个保温杯是路知言第一次送给她的东西。
高中的时候,她贪图方便,用那种很大的水壶装水,结果某天不小心把水打了,一大壶热水倾泻而下,把她的腿烫伤了。路知言当着全班人的面,抱起她,一路把她抱到医务室。处理好伤口之后,他又送她回家。
那时虽然腿疼的不要不要的,可她的心真的甜到骨子里了。
之后路知言把她的水壶扔掉了,作为补偿,送了她一个保温杯。
大学的时候他们在一起了,她发现路知言也开始在用她那个款的保温杯。放在一起,居然是情侣款!
她看到他那个保温杯的时候,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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