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没有多少沙化的迹象,再加上自己这身打扮,就算内蒙古的百姓也不会这样穿的。
面对浩瀚无际的草海,身上粗糙破烂的皮袄,两只脚没鞋子暴露在空气里,沾满了的泥泞和草屑,已经告诉他这是古代的事实。
对于这副身躯的身份也在清醒后,有些记起来,有些还是模模糊糊一团乱,不过他知道自己现在叫公孙止,乃是…乃是北平中郎将公孙瓒的庶出长子……是与一名丫鬟所生,藏着掖着的养了十几年,最后还是让正妻刘氏发现,趁丈夫外出征讨乌桓时,先将公孙止的母亲也就是那名丫鬟害死,对公孙止,刘氏原本是想让人一刀宰了,结果反被那人保下来,送到一支商队里,阴差阳错间,去往北地的商队被又被匈奴人洗劫,看公孙止还小,便抓了回去做放马的奴隶。
而公孙瓒回城知晓了此事,大发一通雷霆,最后也只得不了了之,毕竟妻子刘氏的父亲乃是当年扶持自己的人,权衡之间,也不可能杀了妇人,更何况他还有嫡子,后来也派人去寻找过,但一无所获,只得就此作罢。
思绪回来.......
吃了多少苦…公孙止凭记忆已经记得不是太清楚了,几年后,长大了,趁一次机会杀了看押的一名匈奴人,抢了一匹马逃出来,却不想又碰到马贼,原本对方是要杀他的,不过见公孙止骑术颇为了得,便让他入伙。
“看来我的身份…就是马贼了,还是在乱世的三国…当马贼。”风拂在脸上,凌乱披散的头发扬起来,公孙止搓搓脸,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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