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比较好。
“我明天一早就要出去玩了,我和我妈说今天再住一晚。”孟飞龙已经搞定了所有的暑假作业,正抱着狸奴剪指甲,“我们今天晚上吃顿大餐吧。”
家里虽然是霍云松做饭,但他眼睛紧紧盯着孟樱,“姐,好不好嘛。”
不止孟飞龙喜欢这个姐姐,孟樱也喜欢这个弟弟,她从没有感受到除了姑奶奶之外的人带来的亲情,所以很快退让了:“霍云松……”
“好呀。”要说霍云松有多喜欢孟飞龙,那肯定是假话,感情是有一点点的,但未必会比狸奴多多少,于他而言,孟飞龙更像是必要的情感投资。
他在孟家是宝贝疙瘩,他和孟樱亲近可以为孟樱带来更多的好处,也会为两个人的将来带来回报,仅此而已。
所以,就算孟樱不说,他也不介意对这个涉世未深的少年好一点。
怀着这样的心思,他晚上特地做了一道非常特别的菜。
孟飞龙看到他碰了一把莲花回来就惊呆了,他托了托自己的下巴:“姐夫,你这是要干嘛?送花要送玫瑰,送荷花你让我姐怎么养?”
孟樱听见声响也放下画笔走了出来,她也很意外:“你想炸了吃?”
“都不是。”霍云松把荷花捧进厨房里,比了比蒸屉的大小,荷花太大,放不下,他不得不只掰下了莲蓬部分。
孟飞龙今天没有作业,得以近距离围观:“这是要干什么?”
霍云松想了想问他:“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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