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警局时常打交道的《专题报道》以及《社会》栏目的记者,也录下了他们记者生涯中,最为轰动一时的报告。
……
“今天的蓉城新闻你们看了吗?昨夜凌晨两点左右xx区某个派出所内发生了一起很奇怪的事呢。”下课后的同学们大都喜欢拿着手机看新闻。一名同学在本地新闻中,看到了一起惊奇的新闻,便忍不住传播于身边的同学。
很快,这名同学身边就围满了人,“……今儿一大早起来我就看到了,真是奇了,十三个小偷,居然主动投案自首。”
“是呢,你们瞧,那负责审案的警察都说,他审了多年的案子,还从来没有见到过不让轻判必须重判的罪犯。”
页百上,记者采访一名警察,那名警察说:“今晚前来自首的人,全是蓉城的小偷,偷鸡摸狗的,团伙作案,动作敏捷,还特别的狡猾,老百姓厌烦至极,我们警察也疲于应付。想不到,这些人今晚居然主动投案自首,他们主动投案自首就罢了,还一个劲地要我们重判他,真是奇怪。”
画面又切到那十来名小偷身上,一个个像被qj的小媳妇似的,偎在羁押室里,抱成一团,身上脸上全是血淋淋的,看着好不骇人。
记者问:“这些人是否受了伤?”
警察说:“说来也奇怪,刚开始看到他们全身是血,还以为受了多重的伤,后来一检查,身上半点伤痕都没有。我以为是他们杀了人,他们又异口同声说没有杀人,身上的血全是他们自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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