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养眼,滋润出了她一身好皮肤,后来被亲爹许怀勐接来了北京,北京也养人,惯出了她一身矜贵习气,吃穿用度,从来都是最好的。
从某种角度上看,霍皙某些生活习惯和一个人特别像,而且受那人长期影响,两个人简直有一种病态的相似。
她不用最贵的,只用自己最喜欢的。
比如她喜欢香,那种很自然的花香,所以从香皂到浴室的香薰,一水儿jo malone的红玫瑰,那种香味儿,好像就连那刚从泥土里拔出的一刹那的泥土味儿都能完美还原。犹如清晨刚刚苏醒的慵懒美人,一位身材曼妙有着很好身家背景的无忧无虑的庄园女子伸出那雪白纤细的手温柔的将它摘下,清甜、微酸,温柔至极。
她喜欢内衣,拉开衣柜,是一整排质感款式都很极致性/感的agent provocateur,真丝的,蕾丝的,镂空的,系带的,黑色的,白色的,深红色的,色彩单一而浓烈,勾勒在身上,衬出曲线,细细包裹着身体最神秘的寸土之地,不声不响,又带着勾魂夺魄的情/色气息。
她买口红,整排的色号,十几支试都不试,她买鞋子,一样的尺码,一样的款式,偏偏要几双换着穿,她买包,买衣服,买无数无数昂贵的东西,她喜欢看到自己每次买过东西之后,许怀勐对她想问又不敢问的神情,霍皙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善良人,也做不到那么清高。她恨她的父亲,可又无形中享受他对自己的好。
人们每每提起她,都会说,哦,许家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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