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城步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特别想点个撤销键把自己刚才那句话给删了。
“饿了就自己弄点儿粥什么的,不要吃硬东西,医生说过三四天再慢慢吃硬的。”元午又说。
“……哦,”林城步垂头丧气地把半张脸埋进枕头里,“知道了。”
又随便聊了几句,元午让他去煮粥,他只得挂掉了电话,慢吞吞地去了厨房。
正想着是煮粥还是蒸鸡蛋的时候,手机响了一声,他估计是元午给他发了照片,心情又扬了起来,蹦着过去拿起了手机。
果然是元午的照片。
而且是两张。
一张是随意地把头发扎起来了,另一张没扎。
林城步觉得自己的脸都不受控制了,笑得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儿神经。
很帅。
元午其实是个很臭美的人,程度不亚于江承宇,而且永远都不落痕迹,像这种看上去很随意地把头发一抓扎起来,林城步觉得背地里这老男人不定练习了多少回。
切!
不过很帅,太帅了。
他把扎小辫那张照片设成了桌面,然后回过去一条消息。
-我的麒麟臂要发作了!
-三思,小花花,你明天是自己去医院。
林城步拿着手机笑了好一会儿。
不过元午倒的确是说到做到,说不陪他去医院,还真就一点儿惊喜都没给他,连续三天都没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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