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后,手撑床头,将靴子穿上,没站稳,路炎晨就手抄在她胯骨上,将她按到自己胸前,将嚼没两口的口香糖用纸捏住丢去垃圾桶,然后低头吮住她的唇,刚没做完的那些精力都揉在这动作,炙热灼人。
没多会儿又觉得不太过瘾,将她衣领子拉下一寸,粗糙的手掌摩挲着她的皮肤。没关严的窗户缝里透了冷风进来,不冷反倒吹的人燥热难耐。
“别弄了,”归晓被弄得直笑,“一会儿又有人来叫你。”
难道还真几次叫都不出去,都成什么了……
浴在青白晨光里的他,笑得不甚正派。
归晓从不避讳真是喜欢他的这张脸,眼睛,五官,哪哪都没缺点。当初在土操场的杨树下看他走过来,心一下就丢出去,全给他了。
真是要了命的帅。现在,更甚。
从两年前在加油站,他举着矿泉水瓶仰头一口口灌下去的画面开始,每个动作,眼神都在重新将她的心拽过去;还有后来在二连浩特的大雪里,看鹅毛大雪里的车灯穿透夜空,照着她,看他挨在车窗边上,大半张脸隐在帽檐的阴影下;还有饭店外,在十几个影子冲过来,这么个男人将自己推开——
哪怕没有少年时,哪怕是个陌生人,哪怕再晚相遇,她也一定会爱上这个男人。
俩人到操场上,那伙人都交流过了,两个敲过门的死活都不肯挨近路炎晨,跑得远远的,躲开,唯恐被教训。几十个军犬被人放开,仿佛要追逃犯似的在晨光中狂袭而来,归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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