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捕快,进行判决宣告!”
强调巡捕房存在的重要性,宣布招募一百多名捕快后,张进元脸色变得严肃庄重,准备宣布对违法捕快的判决。
“胡林、罗鹏、赵海等十八人,主要存在收受贿赂、渎职无为的行为,现革除巡捕房捕快职务,罚处受贿金额三倍银钱,若无法交纳银钱,判监禁三至五年不等,稍后张贴详细告示。”
“孙茂、吴秋、王庆等五十三人,不仅存在受贿、渎职行为,更多次欺压百姓、白吃白喝,情节相当严重,判处十至二十年监禁,同时要追回所有受贿金额,偿还抢占、赊欠的银钱,详细内容均会张贴告示。”
“李三刀,莫云建,黄寒山等三十一人,受贿金额巨大,渎职行为严重,欺压殴打百姓,强占百姓财产,情节十分恶劣,判流放三千里,充军云荒郡,家产罚没充公!”
“刘玄志,吴中元,王宇等三十三人,勾结恶霸势力,收受巨额贿赂,渎职无视命案,强占百姓财产,多项罪状并罚,判斩立决,家产充公!”
涉案一百三十五位捕快,由县令张进元亲口点名,叙述主要罪状后宣判,在场民众都一声不发的听完。
涉案捕快的罪状,张进元仅作简单概述,但先前有县衙文书宣读过,后面更会详细公示出来,这一点没有百姓怀疑。
但对判处结果的
执行,在场百姓都不能完全相信,县衙原本的形象,很难短时间扭转过来。
这一百三十五位捕快,根据罪行轻重程度,分成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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