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美华贵的莫二小姐。可惜了,可惜了……
莫明珠放下轿帘子,拔下头上太后所赐的“血凤啼日”发簪,用袖子擦了擦。这簪子做工精巧,实在是不可多得的首饰中的极品!
刚才听嬷嬷说,这簪子好像是从前太后特意打造了,打算赐给未来儿媳,也就是宸王之妃的。无奈,宸王得了疯病,发起病来见人就杀,纳了几个侧妃都死于非命,正经人家的姑娘没人敢嫁过去,太后也就断了这念头,今天机缘巧合,把这簪子赐给了她。
簪子是极好的,可惜簪头掉了一块小拇指甲大小的玉石,略显遗憾。关于宸王,莫明珠记忆中的信息不多,只知道是个很厉害、很传奇也很神秘的男人。
这男人曾风光无限,不过在她看来,倒挺惋惜。
宸王与当今皇帝一母同生,一个金銮殿里高高坐,坐享天下荣华富贵,更有美人成群、天天被人三跪九叩呼万岁;一个呢,被冠上个带煞不详的罪名,十二岁就被送上战场,血雨腥风,厮杀拼命,为金銮殿上的兄长日夜卖命,好不容易等到国泰民安不用打仗了,又染了一身疯病,人人惧怕、据而远之,现在还被禁在宫中,孤独一生。
可怜。
想到此处,莫明珠不由对太后的好感度降了几个档。偏心眼儿的父母,真是哪里都不少。这簪子上的缺憾,应当预示着他们母子之间缺失的亲情吧。
看了一会儿,莫明珠将簪子收好,放进怀中。宸王之事与她无关,无需多想,倒是刚才萧景凌……那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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