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等地。炼狱眼天坑呈深井状,属冲蚀型天坑,深度估计在二百米到二百五十米之间,坑口直径虽小,却越往下越开阔,坑底直径估计在百米左右。坑底部与地下河相连,是否通往炼狱他不敢确定——许连良在这里开了句玩笑,可是我们心事重重,谁也笑不出来。
许连良不建议我们下到坑底寻找尸骨。“不可预知的风险太多,”他说,“除去水流、空气、沼气、岩石这些因素外,天坑底的生物种类也非常丰富。既有水生无脊椎动物、常见的鱼虫和啮齿类动物,还有可能生存着一些陆上已经绝迹的远古动物,如洞螈、盲鱼等,它们长期生活于坑底,视力已经退化,身体发生变异,谁也不敢保证它们是否具有攻击性,或者是否携带有未知的病毒。”
“如果一定要下去,建议你们做好防护措施。”许连良临别前,见我们对下到坑底的决心十分坚定,只好这样嘱咐。
我主动请缨下去,有两个原因。一是,我此前从未接触过这种抛尸手段,法医教科书上也不曾有过任何记载,这激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一定要一探究竟,以寻找对付天坑抛尸的办法;二是,我因贪吃张丰乙的“羊肉串”,心理上形成了巨大阴影,我必须为那些遇害的流浪汉们做点事情才能抚平创伤,有点自我救赎的意思。
大家经过讨论后,鉴于我的法医身份,一致同意我下到坑底,但是必须有人陪同,而受诸多因素制约,只能再下去一个人。
风险显而易见,谁也没有把握能够马到功成、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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