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对方高兴。对方想要公开,那么他就公开;对方想要隐私,那他就不公开。周瑾初是怕事多的,从他自己的角度讲他不希望被人跟着,他一直都相信感情这种东西由心而生,不必宣之于口也不必示之于人,不过他也清楚有人喜欢光明正大,比如那个高调宣布二人关系的尧舜禹。
“……!!!”试探结束,肖凌霄在心里盘算了下,觉得周瑾初喜欢自己的几率大大地提高了,兴奋得想要用四条腿在沙发上蹦几下。
在随后的剧本讨论中,肖凌霄半故意半自然地不断往周瑾初身边靠。周瑾初呢,装作没有发现,在那动也不动。最后,肖凌霄终于贴上周瑾初的一只胳膊。他刚一贴上就触电般地弹开,全身烧得快要爆炸,之后再贴、再弹,再贴、再弹,周瑾初见他一顿穷折腾,心里有点好笑。
大概十一点时,肖凌霄去超市买菜。周瑾初本来想随他一起,不过肖凌霄坚持自己去——周瑾初是明星,哪能到处乱逛?
在超市里,肖凌霄不仅买了好多菜,还捎带着拿了很多家居用品。这些东西,全是肖凌霄认为能提高生活质量的,当狗时他就总想为“主人”做一番添置,今日总算是有机会装进购物车里了。
——肖凌霄在厨房忙了一个半小时,端出了六个菜。
周瑾初看了看,问,“会不会太多了?”
“……”肖凌霄只好说,“我会努力吃的……”
对于该烧什么,肖凌霄在厨房里犹豫了足足有十分钟。他将他想了很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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