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扭去地挠了半天,直抠破表皮,指甲里藏了血,这才姗姗停下,然后笔直地倒在床上。
撸下袖子,胳膊上起了红斑,再小心翼翼摸到身上,几乎没有一块皮是干净平滑的。酒精过敏么,怎么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杜希声心细,行事缜密,这几乎是所有人对他公认的看法。
不过一个人太过心细以至于出门做事都要先在脑子里想一遍,那就过了火,外人眼里总有些病态。
夏苒头一次注意到杜希声正是因为如此,在那之前,他不过是门对面林哈哈的初中同班同学——爱穿白t恤,牛仔裤,卷一道裤腿,露出纤细脚踝。
他五官精致,个子高挑,仅论外在而言,绝对是万里挑一,能和人见人夸的林哈哈打个平手。
只是皮相虽好,她夏苒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凭借着和林哈哈抗战十几年的经验,已经对帅哥产生免疫,并且先入为主地定义他为危险分子。
捣蛋鬼的朋友能有多正直?
以至于林哈哈大手一挥,颐指气使地说“你,过来,让你见见我最好的朋友”时,夏苒是头也不回地跑开了。
林晗恨得牙痒痒,将手上关节掰得咯咯响。不多会儿,他将这倒霉孩子捉回来,拽着她后领口和拎小鸡似的。
夏苒手脚一阵乱蹬,到底力量差了一整个数量级,被林晗跟根冰棍似地戳地上,喝道:“还会跑呢,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要给你捉回来。给我站直了,听我介绍啊,这是我最好的朋友杜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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