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袁世凯传

第3节(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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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朴违章之罪。继其任者,皆裹足不前,或则藉故规避,或则中道而回,均以朴为前车之鉴。续派者亦然,至数年韩无奉使之人。韩受清廷之迫挟,至此可谓极矣。

    韩之税关,皆李鸿章派西人征收,其薪工极贵,自数百元以至千元一月者。韩欠各西人之薪饷,积近数万元,财政又为清所把持,不能自主,窘不可言。适有一经理仁川税关之西人,契约届满,韩拟辞去,嘱我国代延英人尼信得。接充,并央尼由伦敦代募国债二百万元,以海关作抵,清偿积累。事已成议,袁世凯侦知,多方阻挠,破坏其议。且倡言韩之海关管理权属于清国,不能抵押。尼诘问韩廷,韩言并无其事。尼遂请韩廷印公债票,携往美利坚代募。袁先电告美使,谓韩廷发印之公债票,恐非出自韩政府,盖向来韩之货币皆用清历,此票独无,必韩有小人伪造。至韩之海关管理权本属清,不能承认其抵押借贷。此电一至,复有何人敢应募耶?至尼折回东洋,向韩诘问,韩因间袁。袁曰,贵国既不练兵,又不筹饷,何故贷此巨款?苟窘急所需,我可轻利代募,免受他人剥削。但须指出实在用项。若无正用而贷国债,窃为贵国不取。他人不计贵国存亡,为王代募,投千所好,凯则不忍为也。韩之募债,实即还清国及各西人之薪工,闻袁之言,亦莫可奈何。

    是年九月,韩太妃薨。韩与清有一种礼节,凡韩皇族丧,讣告清廷,清派员行吊,韩王须出郊行郊迎天使礼。王思免此礼,先使人商袁世凯,以国库奇窘,无力供应,拟辞吊唁使。袁决然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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