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第一篇文章——《当朝第一富》,总字数100万。
因为他现在没什么事儿干,码字速度本就快的惊人。文章中后期开始,他就日更一万,心情好就加更。
这种勤奋的更新状态,吸引了很多读者,收益也很不错。
钱,任空文没太在意。他开心的是现在他的文章下面,有很多可爱的读者,每天她们的评论中总有那么一两条,带给他灵感和激情。
而这种灵感和激情不是写作上的,是修炼上的。
他觉得自己现在道心之坚定,差不多已经达到虚仙境界了。毕竟那么多需要强心脏才能看完的评论,他一个没放过。
很多读者的评论,他看完只能捂脸,实在是太污了。
而正是因为这种污,让他不知道怎么回复。
旧文快要完结的时候,他就已经开了新文,这一回他决定写一个现代狗血故事。
本来他打算还写自己熟悉的环境的,但是有一天看了一个挑战类的综艺节目,心中热血澎湃,感觉自己下一秒就要飞上天。
于是他就决定也挑战一下自我,写一篇以这方小世界为背景环境的文章。这类文章在网站被归类到现代的组别。
虽然是挑战,但是他并没有傻到一定要疯狂暴露出自己在环境上的常识缺陷。
他特意想了一个狗血至极的故事,就是为了加重剧情分量,弱化环境。这回他的文章名字依旧简单粗暴——《狗血的恋人》。
主要是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