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着荒驿跑圈了,老四也“只能”跟着一起参加家庭活动。
士卒们可和荒驿中的老百姓们不一样,他们看到四只狗怵得要命。两只小狗就喜欢追着人咬脚后跟。说实在的,他们确实是不敢跟两只大的干仗,可是胎毛都没换掉的小狗崽子,就是长到小腿高,他们还没一个人怕的,随便一脚就能踢飞。但是,他们不敢踢,就是跑得慢被咬破了鞋跟,他们也不敢踢。
还好,通常狗子们只跟他们跑半程——从荒驿到军营;然后两只大狗就会带着两只小狗跑回去。
第一天,只有阮白陪着狗跑;
第二天,五个预备役驿卒加上四个荒驿百姓跟着。
别看他们只是一般民众,可是长跑的经验也累积了一些。如果只是单程跑十里地,他们都没问题,包括汤信厚在内。也不知道是最近吃的穿的好了,还是汤信厚本来就底子好,哪怕看上去还是皮包骨,但是慢跑一点都不比其他人差。
“别看小人长得矮,从小就跟着这些畜生们长大,半大的马驹还不能骑,跑起来飞快,小人没事就跟着一起瞎跑。”说起童年的时候,汤信厚露出怀念的笑容,一张被纹面的脸上显得更加狰狞。
阮白看得出他是真心喜欢这些,拍了拍他的肩膀:“来年咱们一起跟着马驹跑!”
“是,大人!”汤信厚很高兴。他知道凭着自己独一份的本事,是不会被阮白弃之不顾的。但大部分的时候,人要站稳脚跟,靠的不只是本事,还有后台。一起住的五个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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