勺飞出来。干净利落,不会有太多痛苦。无非是死相难看点,自动步枪的威力巨大,那么近距离开枪,很可能掀掉大半个天灵盖。
“干吗要逃跑?”
“同志,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被那头狼吃掉了!如果,我不快点弄断绳子逃跑,也会被狼咬死的。我必须拿走你的枪,万一那头狼追上来,还可以靠这支枪自卫。你也不想看到,今晚我们两个都被狼吃掉吧?”
这番话貌似有些道理,但也可以往更险恶的方向揣测,老狱警犹豫着把枪收回。
逃犯说:“你还在流血呢!”
“你以为你是医生?”老头忘了,他真是医生。
“伤口很深,没做任何包扎处理,还能一路追到这里……”逃犯摇头说,“快把衣服脱下来。”
“冷。”
“快点脱,听医生话!”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就像在关照女病人:快脱裤子,在医生面前别不好意思。老头脱掉衣服。血肉和棉毛衫连在一块儿,冻得硬邦邦,几乎撕下几块皮。但他咬着牙,死都不肯叫一声。
手电照出后背数条伤痕,全是狼爪留下的,最深有一二厘米。左后肩膀,两个深深的洞眼,狼牙的标记。还好右肩膀没受伤,否则连枪的扳机都扣不动。老狱警个头不高,体重不超过一百二十斤,但有精壮紧密的肌肉。前妇产科医生现逃犯,撕碎老家伙的衬衣,反复缠绕包扎背后被狼咬伤的部分,一包上去就渗出鲜血。不一会儿,赤裸的后背,已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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