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简直就是度日如年。
“你看——那是今年流行款的包包,不知道这包包我适不适合,我一直都想要一个这样的包包。”
唐诗曼走到一家大牌前停下脚步,目光看向店里的包包,被眼前的包包完全吸引了眼球。
她作为时尚编辑,走在时尚前端,所以家里理应有各种各样的大牌,还是那种流行的。
任书豪听到唐诗曼的话,他当然知道唐诗曼的意识,他又不是傻子。不过这种样子的女人他见多了,更何况他又不是钱多了没法用。
第一次见面,想要让自己掏钱买包,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并不是他小气,而是因为她不是自己的菜,若是她是自己喜欢的姑娘,即便上九天揽月他都原因。
如果遇上一个人,是他要付出一生去爱的人,他可以把全世界最好的给她,即便是自己委屈,也绝不会让心爱的人委屈。就算他身上只有十元钱,他也原因把十元钱全部花在自己心爱姑娘的身上,可若不是自己心爱之人,即便花一分钱,他都认为不值,更不可能说要买什么奢饰品之类的。
“豪——你说这个包包好看吗?”
唐诗曼拿起一款今年最流行的包包,这可是她梦寐以求的包包,而且她的同事很多人都在背这一款包包,当初她也很想买,但是得知需要二十多万的时候,她最终还是放弃了。
毕竟她的经济不允许,而且她的父母也不会拿二十多来给她买一个包包。
虽然父亲是一个作家,但是并没有大家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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