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尼,他拎在手里一掂,居然是真货,再看一个酒红色的手包,居然是lv的款式,好像是用过的,他一看一摸,感觉也是真货,这就不解了,好奇瞅瞅秃蛋问:“下这么大本钱,要干什么?”
“吃饭。”秃蛋道。
“吃饭?”小木纳闷了,这帮神经病,你永远不知道他们下一步要做什么。
“对,吃饭。”秃蛋道,脸色很尴尬。
小木哦了声,仔细换上,这一换端得是有看头了,人的帅气、衣服的秀气、一下子出现了一个临风玉树的小木,他弯脚系鞋带时都咦了声,英伦粗砺牛皮尖头内耳鞋,老派绅士的最爱,他没问,秃蛋这种操行的恐怕不会懂。
“走吧,吃饭。”小木一拎衣服,衣服像挂上衣架上一样笔挺,人瞬间显得精神了,秃蛋犹豫了一下道着:“我怎么看你一点都不担心?”
“谋财早下手了,劫色我早失身了,两样都没发生,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小木笑着问,秃蛋发现这个小伙最大的长处,那就是乐观。
不管是因为盲目,还是因为见事很明,关了几天他还笑得出来,反正很乐观。这一点很让他放心,他小声道着:“没事,没什么危险。”
“是吗,我听你说这话,有点脸红啊。你还是自保吧。”小木笑吟吟地道。
那表情已经缺乏好容易建立起来的信任,也是啊,在要走时他选择的袖手旁观,恐怕再回不到以前了。可小木这么轻松的样子实在让他不解,种种疑问把秃蛋不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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