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来,他前所未有地渴望着。不去想季锦这些行动背后的意义,林仁准备先让自己过舒服了再说。
他洗了一个舒舒服服的淋浴,换上干净的衣服,饥饿感如同一只盲目的小兽,在他的胸腹之间横冲直撞。他刚走出谷仓门,就闻到厨房传来的饭菜香。和他吃过的高级餐厅那种矜贵的香气不同,也不是他仓皇隐匿时候吃过路边摊的那种混杂的气味,更不是家厨阿姨们温吞的香气,现在他闻到的这种饭菜香,有种激烈的风味,浓郁的芝士,酸爽的番茄,牛排的黑椒汁爆发出高昂的刺鼻香味……
该死的,无论这是什么食物,他真是想吃的要命!
他迟疑地推门走进餐厅,jim和andy又坐在餐桌的一头聊天,他们对于橄榄球似乎总是有无穷无尽的话题可以聊,季锦正在厨房忙碌。她的长发利落地扎成一个发髻,穿着一条纯白的围裙,她身上似乎有一种气质,能把围裙穿成晚礼服,她的刀法快得惊人,切菜之声不绝于耳,手法利落的如同一个优雅的刀客,她用刀很专业,不过三分半钟,一条巨大的三文鱼被脱骨成肥美的鱼块,有种庖丁解牛般的轻松自在。
季锦听见林仁进门的风铃声,只是说:“几分钟就好,去摆盘子。”
林仁很想抗议,摆盘子关他屁事!但是这个时候的季锦有种让人无法拒绝的柔和与利落结合的气质,就好像如果他不乖乖照着她的话去做,下一秒钟,她就会一脚把他踹翻,而后用她煎鱼的铲子狠狠抽他的脸。那天季锦一手肘撞破他的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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