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冒出来一个人询问道。
“他是天山这片儿有名的盗贼,一直对雪山里的财宝觊觎不已,蚊子吸血一般追到这里来。但是,他没有什么大背景,和秦沫、韩加、林皓比起来,不过是只不起眼的小蚂蚁罢了。”老谭在一旁叙述道。
“老谭,这种事情,你自己看着办就行了。”白衣女子淡淡地说。
老谭等一干黑衣人举了个躬,满口答应,然后就将赵爷带走了。
林皓一直明白一个道理,擒贼要先拿下首领,只要能抓住那个白衣女子,齐家的所有危难就会在顷刻之间烟消云散。在这样的远近下,只要她稍微有所分神,自己就有把握能够拿下她。
他观察了一下当前的情况,又向左移动了数步,来到了那女子的右后方,大概四十度角的位置。世界上的格斗专家做过无数次的实验,都表明这个角度是最适合发动偷袭的。
他刚刚在偷袭点稳住身子和心神,就有另一个人从后面缓慢地移动了过来,左手上拎着一支长枪,原来是刁家小弟火神。
火神靠了过来,由于林皓已经凝神屏息做好埋伏,加之火神的心思都在偷袭雪姑娘身上,所以没有察觉到林皓的存在。火神也找好了位置,便伏在了地上,将枪支准备好,瞄准了白衣女子。
眼见火神的种种行为,林皓在心底暗骂道:这个家伙想得也太简单了!显然,最适合使用长枪的距离是五十米至两百米,根本无需跑到距离敌人五十米之内的地方,因为这么做既对准度没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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