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破碎如灰飞烟灭。
那是一个盗窃团伙,后期又加入了儿童拐卖的团伙。
他第一眼见到老大,这个脸上有刀疤的男人,就知道这个高大的人非常狠,如果违背他,恐怕就要没命。如果没有命,他甚至不能和想见的人见上一面。
为了保命,他几乎是瞬间,捏造出一个假身份。什么出生后父母双亡,没上过高中,跟村里小混混打架进过两次监狱,想在城里干点活,赚钱养活自己。
在团伙里,他不能逃跑,到处都是监视的双眼。他不得不去偷去抢,混口饭,留条命。他还记得他第一次帮他们拐卖儿童,是扮演成刚来这里的大学生,向推着婴儿车的母亲询问路线,他的同伙猛地冲过去把孩子抱走,他假装要帮那位母亲追回孩子,趁机逃跑。
这一待就是两年。谢尽华过得很麻木,带他进来的卧底到被老大杀死,都不知道是来错了人,而他的老大将他提拔起来,作为自己的得力助手——不用亲自动手,却要见证一场场风波,不作为。
谁来救救我。
“我的手很脏,虽然没有直接碰到鲜血,究竟是在那样一个地方待了两年。说来挺可笑,我发现自己还挺会演戏的,老大他特别信任我。最后那天,我成功把消息传了出去,我知道警察很快就会来救我。”谢尽华低下头,“可我知道,拿着被偷抢走的东西与孩子换来的生命,我已经走上了不归路。”做错的事已经被铭刻在时间的洪流中,永远地改变了原有的轨迹。别无选择,渴望着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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