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鬼晃晃悠悠地走到酒吧正门。
听不太清堵住门口的两个人骂的什么,脑子里轰轰的像是飞机火车齐刷刷地追逐呼啸。反正,一定是在骂架打架,真是超凶,还挡道碍事。别触他们霉头比较好。
没关系,他知道酒吧还有个后门。
他觉得自己喝多了,挪到后门的时候简直快人事不省了。来不及反思为什么要喝到这个地步,脑子里就四个字:赶紧回家,赶紧……回……
后门也有俩人。
挂着金链子金手镯的土豪大叔油腻腻地笑着,正抱着个窈窕女郎要亲,那女郎惊恐地四处乱看,碰巧见到了小酒鬼,转个身,把他推进大叔怀里,捂着嘴跑了。
大叔身上全是酒味,嘴里的酒味也浓得呛人。舌尖粗暴地顶进小酒鬼的唇齿,十分沉浸地吸着,吻着,忘乎所以。
迷迷糊糊的小酒鬼挣扎不动,觉得肺里的空气都被吸了个干净,几乎要窒息,偏偏能感受到酥酥麻麻的触觉,像是蚂蚁似的,从口腔传到麻木的心坎,有点痒痒。
烂醉如泥,浑浑噩噩,直到次日上午。
头痛欲裂,胃疼,恶心。
眼前有一束明晃晃的光,是清晨的阳光么?还是死神留下的最后的愿望,让他再看一眼光明?
灌了铅的眼皮勉勉强强睁开,模糊的视野里赫然是个人影。明亮的阳光照进屋子,描摹着那个人的轮廓——像是勾勒了金边,从头顶,到脖颈,到肩膀,到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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