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朱灵小时候跟父母去过一两次北京,都是匆匆瞥两眼,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兰兰邀请她去,她就很高兴的去了,反正放了暑假她又不喜欢上补习班闲着也是没事做。
北京不再是她小时候记忆中的那个模样,如今真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个城市的变迁速度总是很快的,后来朱灵真切体会到了这一点。
兰兰有个室友暑假回家了,朱灵就借宿在那个女生的床铺。已经大二的兰兰还没接到任何戏,所以平日里也很清闲。她带着朱灵走遍了北京城的大街小巷,繁华商业圈,最后两个人在人来人往的夜市街吃着便宜但是美味的小吃。
“我一定要混出个名头,在北京买套房子,把我爸妈接过来跟我一起住!”兰兰的眼睛在灯光下闪烁着渴望的光芒,“灵灵,你发现了没有,咱们家跟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根本没法比。这里多好啊,不管是娱乐生活还是学习都比家里强千倍万倍,就算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遭受高考的折磨,也要留下来!你说对吧!”
孩子……这对于尚在读初中的朱灵来说,还是一个比较遥远的概念。但是兰兰的话却在她的心里引起了共鸣。是啊,在她们那种偏僻的小县城,根本混不出名堂来的。各种设施条件都很差,工资又低,买斤苹果还拣着最便宜的挑,甚至……连病都不敢生。
北京多好啊,看着繁华商业大厦里那些衣着光鲜的俊男靓女,橱窗里价格不菲的鞋包衣服,再看看灰头土脸的自己,还有身上这套廉价的行头。朱灵也像兰兰一样许下豪言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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