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连脚上的伤都好得快,结了痂已经感觉不到疼。
她住在客房,跟穆峥的房间相隔不远也不近,分据二楼走廊的两头。她只在穆峥的房间住了那一晚,第二天王嫂一大早就委婉地说:“梁小姐,你的行李和新送来的衣服我都给你收拾好放在客房了,你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她几乎没有带什么东西过来,新衣服也是穆峥叫人送来的。他从来不讨好女人,所以她也不会自作多情地以为他是在讨她欢心。他扯坏了她的衣服,虽然廉价不值钱,但也十倍百倍地买来赔给她,跟她穿了他的衬衫就要赔是同一道理,很公平。
最重要的,他不准她住在他的房间,收拾好了她的东西,让她滚到别的房间住去。
其实与其这样,不如让她住在其他地方,相看两相厌的两个人,何必非要挤在一个屋檐下呢?
伤好得差不多了她去上班,程洁悄悄问她:“听说你脚受伤了,是那天去找元宝的时候弄伤的?我那天太着急了都没留意,好点儿了没有,要不要紧?”
“没事,被玻璃碴子扎破了,去医院处理过,已经结痂了。”
“那个穆峥呢,他为难你没?”
梁知璇也只是摇头。
他们两个人谈不上谁为难谁,一笔糊涂账,算不清的。
程洁道:“明天还要飞,你脚还没全好,来回折腾不方便,要不住我那儿吧?明天咱们一块儿搭班车。”
梁知璇想了想觉得这样也好,穆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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