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项越才知道,奚熙和她的朋友九个人各自分组带七个孩子,每个人只负责自己组里的孩子,奚熙带的就是那个东东几人。
这倒是新鲜,“你参加的这社团挺有意思的。”他说。
奚熙昂着小下巴得瑟,“那当然,我是社长,这活动我组织的,他们几个都是我闺蜜,”又小声和他咬耳朵,“钱多人傻,做善事总比吃喝玩乐强。”
项越实在忍不住笑喷了,如果不是手里抱着箱子,真想揉揉这小脑袋瓜!
☆、第03章
奚熙的这几个朋友和项越都不算陌生人。禹凌有钱有权的人就那么多,谁家里每年不主办几场宴会?亲连着亲,朋友连着朋友,生意连着生意,关系纵横交错,就算不在一个圈子里玩儿,也能混个脸熟,见到了,通个姓名,然后‘噢,原来是你啊’,恍然大悟,勾肩搭背,侃侃而谈,甭管心里怎么想,面上总是过得去。
如现在,大家各自做了自我介绍,不用怎么费脑子,项越就把眼前的八个年轻人认了个全,大脑自动就把他们家里的背景情况调了出来,一一入座,对上了号。
奚熙在这些人中年纪最小,她上学比别人早,小学的时候又跳过级,18岁已是大二生,过了今年九月就能升大三,其他人虽是同级同学,但或多或少都比她大两三岁。就这,竟然还让她混了个社长当,不能不说这姑娘人缘好,至于组织能力什么的……得了吧,熊孩子一个,不是别人让着,就算是纨绔子弟在家庭熏陶下谁还能没有点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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