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论之本: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结合的(3/6)
立初期“四面八方”的政策,利用市场三年恢复战争创伤(1949—1952年);中国暂时困难时期(1959—1962年),放开市场,很快出现转机;“文化大革命”后期国民经济面临崩溃边缘,粉碎“四人帮”后开始放开市场,出现更大的转机。这表明,何时消灭商品市场关系,经济发展就会遇到重大挫折,乃至彻底失败;何时利用好商品市场关系,困难就会好转,出现繁荣景象,尤其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的40年最为明显。不过,虽然前三次出现暂时的好转,却仍有两个很长的时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计划分配、统收统支、统购统销等),限制商品市场经济发展:最典型的是苏联计划经济体制(1929—1991年,中间有1941—1945年战争时期);中国建设初期基本仿照苏联计划经济模式,长达近30年(1953—1978年)。虽然当时经济发展突起,但在较长时间内则限制了经济活力,有相当长的时间和相当多的领域处在僵化状态。中国也接受过苏联的一些教训,提出适合自己实际的方针(如综合平衡、统筹兼顾、以农业为基础及以工业为主导、地区之间平衡、集中力量办大事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发展商品生产,但始终未摆脱计划体制的大框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
当然,在这个漫长的实践过程中,对商品—市场经济的认识还是有所发展的,如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有部分商品的存在,毛泽东三次提出利用商品生产(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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