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唐纳先生,我们的调查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了。”
“是吗?说说看。”史高治不动声色的说。
“在那些学生中有一个叫做弗朗西斯的家伙非常可疑。据了解他的人说,这个家伙的父亲是法国人,还有个叔叔在巴黎开餐厅。这家伙在耶鲁学医,据阿尔芒从他的房东那里了解到的情况,这家伙在一个月前,突然喜欢上了吃兔子。几乎每隔一天,就能看到他弄一只兔子回来吃。而且据说他特别有烹调的天赋。他所烹制的兔子都有一种独特的鲜香,房东吃过一次之后赞不绝口。但是问到这个兔子究竟是怎样烹制的,这家伙却说她也不知道。然后到半个月前,他似乎就厌倦了吃兔子,再也没有买过兔子吃了。另外,这个人以在法国的叔叔病了的理由,向学校请了假,并订购了后天前往法国的船票,是一条普通的商船。”
“呵呵,兔子的味道特别鲜美?这里面的秘密还用说吗?”史高治想,“没听说过海洛因炖鸡吗?该死的法国吃货!”
“他半个月前停止吃兔子了?”史高治问。
“是的,准确说是半个月少一天。”
“现在距离我们收到信件,已经有十天了。他为什么不在给了我们信件之后,立刻就回法国去?在这些时间里,他有无数个时间可以把一个副本托付给别人。不过这样重大的事情,他必须托付给非常信任的人才行。他的社会关系调查了吗?比如他和哪些人熟悉?”史高治问。不过不等邦德回答,他又说:“这个调查起来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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