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有个60米的距离,子弹打到人的几率就已经不高了。所以在那个时候,谁在更远的距离上首先开枪了,往往只会让自己吃亏,因为人家可以趁着他装子弹的时间,逼近到更近的距离开枪,以换取更高的命中率。英国人更为极端,他们甚至愿意一枪不发的顶着人家的子弹走上前去,一直走到几乎能用枪口顶住人家的胸口,再猛开一枪,然后趁着高命中率的射击给对手队形带来的混乱,直接发起刺刀冲锋。而且靠着这种看起来近乎蛮勇的方式,英国人获得了一次次辉煌的胜利。所以在那个排队枪毙的时代,不首先开枪,可不是什么绅士风度,而是技术条件限制下,最为明智的选择。”说到这里,史高治不禁想起了后世的一个据说特别牛的历史教师,竟然用这样的事情来证明欧洲人是多么的文明,中国的那些所谓的文化人的不愿意认真调查研究,只靠拍拍脑袋,陷入沉思就得出所谓的结论的做法真是能让人笑掉大牙。
“‘排队枪毙’?这个形容倒是很形象。你对英国人的描述不错。其实只要士兵够勇敢,军队的组织度够高,在那种技术条件下,英国人的作战方式的确是最有效的。”刚刚在加拿大瞻仰了亚伯拉罕平原战役(英军在这一战中击败法军,夺取了魁北克)遗址和英军指挥官詹姆士·沃尔夫将军的纪念碑的杰克逊对史高治前面对历史的描述表示了赞同。
“但是如果在现在,面对着一支装备着类似麦克唐纳1857步枪的军队,谁还想要玩排队枪毙,那就简直是找死。在齐射的条件下,在600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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