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一个一般的工人,一周的收入也就两个美元左右。如果史高治穿着一身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高档服装倒也罢了,可是史高治身上的这套衣服,嗯,虽然洗得很干净,但用的却是很粗很耐磨的布料——有钱人家的孩子可不会穿这样的东西。
“史高治的父亲是我们这里最好的鞋匠,他的家境可比我好多了。”洛克菲勒看出了克拉克的疑惑,于是用半是开玩笑的口吻解释说,“而且史高治很能干,现在已经完成了中学的学业,开始帮约瑟夫大叔管理生意了。”
鞋匠经常要和皮革药水之类的东西打交道,所以穿这样一身粗布衣服到也是自然的。而且老约瑟夫作为一个鞋匠,倒也有点名气,克拉克有一双皮鞋就是在老约瑟夫的店子里面定做的。如果是老约瑟夫的儿子,如果他真的像洛克菲勒说得那么能干,那他还真可能可以拿出两千美元。
“两个月吗?这应该不是问题。”克拉克说,“约翰,如果你能弄到那一千三百美元,再加上史高治的两千,我们就有了五千三百美元了,这足够我们建起一家小公司了。而且这两个月之内,说不定我还能再弄点钱出来。”
“那好,我回去和我父亲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预支到这笔钱,无论如何,一个星期后,我会给你一个答复的。”洛克菲勒最后说。
……
在和克拉克告别之后,洛克菲勒回到家里,立刻给自己的父亲写了一封信,向他索要那1000美元,同时向他许诺他可以给他比银行高一倍的利息。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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