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陶贵妃不闹那一出,等到白天力气恢复的时候,她一样会找机会逃走。
甘愿引颈就戮,以待死后别人为自己正名,她一个小女子既不沽名且不钓誉,自是不屑于为之。
知道姬十二揽下了此事,但她并不相信他能在十天之内把事情查个清楚,因此从头至尾她都未把姬十二考虑进来。
坦白说,她并不相信他——毕竟,姬十二没有义务帮她。
可在最紧要的关头,确实是他帮了她。
而且他无条件的相信她,从未怀疑她说过的话,至始至终相信她是清白的——这一点尤其重要!
除了谢谢,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姬十二什么也不缺,她一个样样都极度匮乏的人,实在无从表达感谢。
姬十二看出她的心思:“你不必放在心上,我这么做只是防患于未然,并未想到陶贵妃会去那里。”
他的意思顾还卿懂,《大越律》中规定:女子除犯死罪及奸罪要入监收禁外,其余犯罪一律交丈夫或亲属收管,听候传唤,不得入狱监禁。
这条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女犯收监后遭受虐待、凌辱。
可女犯一旦被关进监牢,便很难逃脱这种厄运,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更是家常便饭。
用那些官媒婆的话说,既犯了法,还充什么节妇!
所以古代的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
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姬十二是知道的,他虽不怎么理事,但他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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