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我做法医这些年

第93节(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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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法相当的残忍,是酷刑。

    小小年纪就这样的残忍,我说完之后,就领着大块头再次去了停尸房,去参看了尸体,在我确定了之后,终于在死者的鼻腔之中发现了桑皮纸的碎屑,再一次证明了我的推测。

    第二天一早,我们再次提审汤景龙,这一次汤景龙又来了一个律师,他的妈妈汤倩倩随后还请了整个律师团在一旁旁听我们的审讯,显然是有备而来。

    当我把汤景龙的杀人手法说完之后,汤景龙朝我笑了笑:“可是遗书是真的啊,那上面不都写了吗?她们不想活了,想要去死,最后求助我,我不得已而为之。阿姨,我这是替天行道,帮助她们实行安乐死。现在你们却认为是我杀死她们,看来好人不易做啊。”

    汤景龙说完之后,他的另外一名律师纪才良就开口说话了:“我的当事人未成年,还不具有完整的刑事能力,很多事情都不知道,请你们注意措辞。”

    “是的,我儿子今年还不到十四岁,他只有十三岁,对什么事情认知还不完整,他根本就分辨不清楚谁是谁非。”汤倩倩立马就追了一句。

    是啊,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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