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冲天。(原件是证物,当然不会放在我妈手上)。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报复,而是挑衅,他在挑衅国家法律的权威。虽然此刻我还没和犯罪分子见面或者通话,可我却已经猜到这个人很可能就是上次绑架我妈的那个主谋。
我和我妈聊了一会儿之后,马上出门去找负责这件案子的严中队长。严队长就是上次解救我妈时的那个带队警官。后来赵铭竹叫他派了几个人24小时在我妈身边保护她,我妈说这次的快递案也是严队长在负责。
我出门的时候,严队长的一个手下还守在我妈住的房间外面。
自从我妈上次出事后,家被烧了现在正在装修,暂时还不能住。所以她出院之后一直住在离公安厅不远处的一家招待所里。
房间是赵铭竹帮我搞,钱有单位报销。这可算不上违反规定,毕竟我因为工作家都被烧了,家人也遇到了危险,没有房子住给我们开间房这很正常。我相信稍微有点人情味的领导都会这么做。
而这家招待所是公安厅的共建单位。一般下面有人到公安厅开会什么的,都会住在这家招待所里。
“你们这段时间一直24小时守在门口吗?”我问了那个警察一句。
“是的,林警官。”那个警察点了点头。他是个刚授衔没多久的新警察,因此对我特别尊敬。这也难怪,真正有能力的刑警不可能派过来给一个警察家属当保镖,一般派出来做这种事情的都是一些对警队无足轻重的人。
“我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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