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烈日下骑马巡营回来,额上带着一层细汗,双颊的颜色也鲜艳欲滴,刚饮了茶口边还留有一丝湿润——这样的枇杷最为鲜活,就似那带着露珠的枇杷果,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神思恍惚之间,那茶杯不知怎么一下子掉到了地上,茶水四溅。王淳被惊了一下,赶紧笑道:“我,我不小心了。”
送茶的木朵脸上泛起了红晕,急促地解释着:“是我,是我没端好,我再倒一杯来。”说着捡起茶杯跑了。
枇杷见状轻声笑了起来,“是不是因为德州收复了,你心情太好,竟然穿着如此整齐鲜明,实在太过引人注目,木朵她们可没见过你这样的京城名公子,都看得呆了。”
王淳因为相貌过于出色,平日最不喜穿新衣,就连衣服的颜色也都是极不起眼的。这一次前来劳军才戴了玉冠,穿了崭新的袍服。今日因为与枇杷在一起出营,他特别又换上了那件崭新的青绸袍子,一张脸更显俊俏过人,一路上已经引起很多的注目了。
此时因他心里有鬼,被枇杷一笑便有些急了,忙道:“我哪里有你引人注目,我看你穿一身的红才真漂亮呢。”
果然枇杷头束着金冠,身穿火红的箭袖战袍,下面露出一截大红的裤脚,一双红香羊皮小靴,果真英姿飒爽,顾盼生辉。王淳就是贪看她的风姿才没去瞧凉茶的。
枇杷亦觉得有些不自在,前些日子连续征战,身上的衣服早已经又旧又破,恰好王淳将娘给自己做的新衣拿来,她才里外都换了新的。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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