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爵爷?勋爵,还是爵士?”秦伦目光一闪,谨慎地问道。
这个年代的英国贵族跟几个世纪以后不同,爵位还是比较值钱的,不像今后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从英国王室那里弄个爵位。
不过,勋爵和爵士又有不同,前者是对国家做出过重大贡献,由王室特许且不能世袭的荣誉爵位,后者是世袭爵位。至于爵士以上的高等贵族,显然不可能亲自来新大陆做个农场主。
“这个……好像是爵士吧!”年轻人有点不太确定,他平时没有注意过别人用什么样的正式称呼,来招呼那位大人物。就算听到过,印象也不深刻。
秦伦点了点头,爵士就对了。爵士尽管是世袭爵位,但这种最低阶的贵族往往家道中落,才有可能来新大陆重新创业。而勋爵尽管不世袭,可凭借当代对国家的重大贡献,他们一般都是名利双收的大人物。
这种大人物在新大陆的产业可能只是一项投资,本人不会长期逗留。而且他的一举一动都受人瞩目,很难想象会去亲自做某种邪教的血祭仪式。
“最后一个问题……那位大人物住在哪里?”秦伦将手指从银币上松开,露出一个优雅的笑容。
一个多小时后,秦伦就见到了一座乡村庄园。
威尔逊庄园位于蒙特镇郊外五里处,是由一座四层的哥特式主建筑和一片平房组成的小建筑群。它的后方有一片小山坡,左侧是一片榨糖作坊和一个小小的跑马场。右方和前面就是茂盛的甘蔗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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